会议详情
各境内外(拟)上市公司及相关单位:
为满足后疫情时代境内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治理合规的需要,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公会)拟于2023年7月19-21日在辽宁大连举办“第七十期公司治理专业人士强化持续专业发展讲座(A+H股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联合培训)”(讲座)。
本次讲座的主题为“信息披露与治理合规”。主要课程内容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解读、 上市公司董事持续责任及违规处罚案例解析、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在香港上市之内地公司董事实务指引》概览、从理赔案件看董责险的作用及实务、两地上市信息披露规管法规更新及违规案例、经验分享:复星国际集团ESG工作实践、ESG及气候信息披露-数据治理难点、体系建设及数字化管理、案例分析:A+H股公司信息披露实务、案例分析:A+H股并购整合:大连港吸收合并营口港、工作坊:香港交易所近期披露监管重点及实务;分组讨论:独董与董秘如何应对治理合规风险。
讲座的主要受众为:中国境内外上市公司(包括A+H股,H股、A股及红筹股等)及拟在境外上市公司的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同等公司治理执业人员;公会会员、学员、联席成员,预定座位200个。
主讲人拟邀请来自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国际律师事务所、国际管理咨询公司、专业服务公司等机构的资深专家以及境外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会现诚邀贵司相关人员参加此次讲座,共同探讨“信息披露与治理合规”相关议题。出席本次讲座的公会会员及联席成员可取得约16个强化持续专业发展(ECPD)学时及相关 ECPD 学时证书,所有出席本次讲座的参会代表将在讲座结束后获得由公会颁发的讲座出席证书。
公会是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公司秘书与董事之专业培训机构,香港联交所通过例证认为公会的持续专业发展培训(包括ECPD课程)满足《上市规则》有关培训的要求[1]。公会在此提醒公会会员及联席成员按公会及香港联交所规定完成学时要求。此外,鉴于香港有关上市法规规定,信息披露与治理合规是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的责任,而非经营管理层的责任,因此董事监事是公司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是监管的关键少数,在确保良好的治理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香港上市公司需要在年报里具名披露董事监事上一年度参加培训情况,公会建议各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务必根据各自公司情况,统筹安排公司董监高等相关职位人员积极参加后续培训,以使董监高们能充分了解其应承担的职责及法律责任,这既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又能有效地防止董监高因不了解法规要求违规而被处罚,保护董监高和公司的安全,同时也满足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对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董事的年度培训学时要求[2]。
如有意向参加此次讲座,请点击链接填写报名。
如阁下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公会北京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10-66419368-602,电邮:bro@hkcgi.org.hk。
此致
敬礼!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
2023年6月
[1] 《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检讨之常见问题系列17 ( 2019年5月17日 更新) 第13问题-公司秘书培训。
[2]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已于2012年1月1日修订,对公司秘书任职资格及后续专业培训提出了更明确及严格的要求,规定公司秘书包括联席秘书须每财年参加不少于15学时专业培训。
活动日程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
第七十期公司治理专业人士强化持续专业发展讲座
(A+H股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联合培训)
日程
主 题:信息披露与治理合规
主办方:香港公司治理公会
合作方:高伟绅律师事务所、欧华律师事务所、海问律师事务所、瑞致达、妙盈科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方:思治企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时 间:2023年7月19至21日
地 点:辽宁大连棒棰岛宾馆 (地址:大连中山区迎宾路1号)8号楼一楼多功能厅
语 言:普通话
时间 |
讲题 |
主讲人/负责人 |
ECPD 学时 |
7月19日 第一天(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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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8:50 |
登记签到 |
全体与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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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8:55 |
会议启动及嘉宾介绍 |
姜国梁先生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 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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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9:00 |
致辞 |
高伟博士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副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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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30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解读 |
向宇女士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公司治理部副总监 |
1.5 |
10:30-10:50 |
茶歇(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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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2:20 |
案例解析 |
王彦峰律师 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中国区联席管理合伙人 |
1.5 |
12:30-13:30 |
午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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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在香港上市之 内地公司董事实务指引》概览 |
刘江律师 欧华律师事务所 大中华区资本市场合规业务负责人 |
2 |
16:00-16:20 |
茶歇(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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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17:20 |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在香港上市之 内地公司董事实务指引》概览 |
刘江律师 欧华律师事务所 大中华区资本市场合规业务负责人 |
1 |
17:20-18:20 |
从理赔案件看董责险的作用及实务 |
张秉政先生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高端产品部总监 |
1 |
18:30-20:30 |
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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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 第二天(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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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
两地上市信息披露规管法规更新及违规案例 |
陈敏律师 海问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2 |
11:00-11:20 |
茶歇(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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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2:20 |
经验分享:复兴国际集团ESG工作实践 |
史美明女士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
1 |
12:20-13:30 |
午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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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
ESG及气候信息披露-数据治理难点、体系建设及数字化管理 |
高礼立女士 妙盈科技 企业服务总监 |
2 |
16:00-16:20 |
茶歇(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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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17:20 |
案例分析:A+H股公司信息披露实务 |
肖俊光先生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总法律顾问 |
1 |
17:20-17:50 |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专业资格及获取 途径 |
姜国梁先生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 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
0.5 |
18:00-20:00 |
晚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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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 第三天(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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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9:30 |
案例分析:A+H股并购整合:大连港吸收合并营口港 |
王慧颖女士 辽宁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
1 |
工作坊:香港交易所近期披露监管重点及实务 |
赵明璟先生 瑞致达香港 公司和基金服务主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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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1:20 |
茶歇(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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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2:20 |
分组讨论 独董与董秘如何应对治理合规风险 |
全体代表共分8组,每组推举一位组长主持讨论,各组会后提交书面讨论意见要点记录 |
1 |
12:20-12:30 |
讲座闭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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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13:30 |
午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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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7:30 |
参观考察 - 辽宁港汽车码头、集装箱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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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
17 |
注:
1. 以上日程仅供参考,公会保留根据主讲人要求及情况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之权利;
2. 公会按照专业机构非盈利模式组织和运营此讲座及其他各类专业培训讲座与活动。
费用、付款方式
1. 费用
1.1 费用标准:
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会展服务*会议费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会员、联席成员及学员:人民币 5870 元/人,
其他人员 6880 元/人,报名3人以上的公司 6370 元/人。
1.2 上述费用包括会议费、资料费;请在汇款内容中务必注明“70期讲座+参会人数”。
1.3 付款方式
请付费至思治企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名:思治企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成大厦支行
帐 号:329867523149
2. 付款条款和条件
2.1 上述费用包括会议费、资料费;公会不接受会后付款。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请务必会前支付培训费;
2.2 参会者须在2023年7月7日前全额支付会议费用,银行汇款手续费由参会者承担,公会不接受会后付款;
2.3 公会不接受境外银行汇款,不接受个人对公转账。如无法采取上述支付方式,请提前与公会工作人员联系;
2.4 若已付款参会者在讲座或活动开始7个工作日之前(不含第7个工作日)取消报名,参会者需提交加盖公司印鉴的书面申请并退还原费用发票,经公会审批后,如理由客观正当,其已支付的款项在扣除银行汇款手续费后,余额退还予参会者;否则,需要扣除10%成本及行政费用。
2.5 若已付款参会者在讲座或活动开始前1-6个工作日取消报名,参会者需提交加盖公司印鉴的书面申请并退还原费用发票,经公会审批后,如理由客观正当且充分,其已支付的款项在扣除20%成本及行政费用后,再扣除银行汇款手续费,余额将退还予参会者;
2.6 若已付款参会者在讲座或活动开始后取消报名,参会者需提交加盖公司印鉴的书面申请并退还原费用发票,经公会审批后,如理由属于监管行为或不可抗拒,其已支付的款项在扣除30%成本及行政费用后,再扣除银行汇款手续费,余额将退还予参会者;其他情况,已支付费用不能退还;
3. 发票
3.1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会展服务*会议费”;
3.2 发票开具时间:2023年7月21日后,按收款的先后顺序,在20个工作日内开具;有特殊的开票要求需重新协商含税单价且须预交10%保证金。
3.3 关于发票的寄送:增值税电子发票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注册时填写的接收发票手机号上。
3.4 发票一旦开具,不能更换;请谨慎提供开票信息。
4. 解释权
本条款和条件解释权归公会,未尽事宜由公会与参会者协商解决。公会保留依据情况不定时修改本条款和条件的权利。
距离大会开幕还有
天
时
分
秒
个人信息收集声明 |
1. 阁下向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公会”)提供个人信息属自愿性质。但是,如阁下未能按公会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公会可能无法履行预定职能,及/或无法向阁下提供物品及服务。 |
2. 阁下所提供予公会的信息将被公会根据当时有效的国际总会宪章及公会章程规定(以下统称“规定”)用于履行其预定职能,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毕业学员、学员及/或相关人士的行政管理、活动及/或通讯; 注册、考试、资格及/或经验评估; 持续专业发展课程; 研究和/或分析; 会员、毕业学员及/或学员的福利; 推广公会所支持的活动及/或其他活动; 其他物品或服务的交付; 与违反有关规则规定的强制性合规及/或纪律处分。 此外,也将用于按法律、法规或司法命令所要求、授权或允许的任何其他合法目的。 |
3. 阁下在此所提供的信息,可能会提供予公会的相关公司或合作伙伴、同仁协会、代理、承包商、大学、商业伙伴或服务提供者,或其他专业团体或政府机构或监管机构,以作上述任何之必要用途。 |
4. 除上述用途外,阁下的个人信息不会被转送予其他人士,除非有关人士获法律授权并要求提供该等信息。 |
5. 公会会员/毕业学员/学员/联席成员可选择退出接收公会的市场推广/宣传信息。 阁下可在任何时间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 BO@hkcgi.org.hk 来选择不接收这些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