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详情
各境内外(拟)上市公司及相关单位:
为了满足在港上市公司财务监控及风险管理之需求,使董秘、董事监事及财务总监等治理关键治理人士正确把握其履职的实务重点,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公会)拟于2023年12月7-8日以网络形式举办“中国在港上市企业董事与财务总监高级研修班暨第七十四期公司治理专业人士ECPD讲座” (董秘/董事/财务总监联合培训)(讲座)。
本次讲座的主题为“财务监控与风险管理”。主要课程内容包括:公司秘书及董事的管治职责、
富达国际之ESG研究视点、企业投融资与财务决策风险管理实操、交易管控与违规处罚案例解析、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于香港上市之内地公司董事实务指引》概览、经验分享:企业如何提升其ESG绩效与国际评级。
讲座的主要受众为:内地在香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财务总监、董秘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同等相关治理从业人员;公会会员、学员、联席成员。
主讲人拟邀请来自香港廉政公署、著名国际律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国际著名投资公司等机构的资深专家以及A+H股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会现诚邀贵司相关人员参加此次讲座,共同探讨“财务监控与风险管理”相关议题。出席本次讲座的公会会员及联席成员可取得约12个强化持续专业发展(ECPD)学时及相关 ECPD 学时证书,所有出席本次讲座的参会代表将在讲座结束后获得由公会颁发的讲座出席证书。
公会是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公司秘书与董事之专业培训机构,香港联交所通过例证认为公会的持续专业发展培训(包括ECPD课程)满足《上市规则》有关培训的要求[1]。公会在此提醒公会会员及联席成员按公会及香港联交所规定完成学时要求。此外,鉴于香港有关上市法规规定,信息披露与治理合规是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的责任,而非经营管理层的责任,因此董事监事是公司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是监管的关键少数,在确保良好的治理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香港上市公司要在年报里具名披露董事监事上一年度参加培训情况,公会建议各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务必根据各自公司情况统筹安排公司董监高等相关职位人员积极参加后续培训,以使董监高们能充分了解其应承担的职责及法律责任,这既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又能有效地防止董监高因不了解法规要求违规而被处罚,保护董监高和公司的安全,同时也满足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对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董事的年度培训学时要求[2]。
如有意向参加此次讲座,请报名。
如阁下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公会北京代表处,报名咨询电话:010-66419368-602,电邮:bro@hkcgi.org.hk。
此致
敬礼!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
2023年11月
[1] 《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检讨之常见问题系列17 ( 2019年5月17日 更新) 第13问题-公司秘书培训。
[2]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已于2012年1月1日修订,对公司秘书任职资格及后续专业培训提出了更明确及严格的要求,规定公司秘书包括联席秘书须每财年参加不少于15学时专业培训。
活动日程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
中国在港上市企业董事与财务总监高级研修班暨
第七十四期公司治理专业人士ECPD讲座(董秘/董事/财务总监联合培训)
(2天,12学时)
日程
主 题:财务监控与风险管理
主办方:香港公司治理公会
合作方:(待定)
承办方:思治企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会议平台:路演中
形 式:网上讲座
时 间:2023年12月7至8日
语 言:普通话
时间 |
讲题 |
主讲人/负责人 |
ECPD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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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 第一天(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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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9:00 |
登记签到 |
全体与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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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05 |
会议启动及嘉宾介绍 |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代表(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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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9:10 |
致辞 |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代表(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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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10:40 |
公司秘书及董事的管治职责 |
陈文嘉女士(待定) 廉政公署香港商业道德发展中心 副总干事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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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0:50 |
课间休息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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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2:20 |
富达国际之ESG研究视点 |
王芳女士 富达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可持续投资总监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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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4:00 |
午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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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7:00 |
企业投融资与财务决策风险管理实操 |
赵文女士 安永风险咨询 合伙人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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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0 |
课间休息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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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17:30 |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专业资格及获取 途径 |
姜国梁先生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 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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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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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
交易管控与违规处罚案例解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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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兆麟律师 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蓓良律师 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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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1:10 |
课间休息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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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2:10 |
交易管控与违规处罚案例解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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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兆麟律师 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蓓良律师 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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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14:00 |
午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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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于香港上市之内地公司 董事实务指引》概览 |
刘江律师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董事实务指引》主要执笔人 欧华律师事务所 大中华区资本市场 合规业务负责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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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6:10 |
课间休息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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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17:10 |
经验分享:企业如何提升其ESG绩效与 国际评级 |
杨亮先生 丽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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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17:20 |
讲座闭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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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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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日程仅供参考,公会保留根据主讲人要求及情况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之权利;
2.公会按照专业机构非盈利模式组织和运营各类专业培训讲座与活动;
付款方式及发票
1. 费用
1.1 费用标准:
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会展服务*会议费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会员、联席成员及学员:人民币 2910 元/人,
其他人员 3920 元/人,报名3人以上的公司 3420 元/人。
1.2 上述费用包括会议费、资料费;请在汇款内容中务必注明“74期讲座+参会人数”。
1.3 付款方式
请付费至思治企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名:思治企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成大厦支行
帐 号:329867523149
2. 付款条款和条件
2.1 上述费用包括会议费、资料费;公会不接受会后付款。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请务必会前支付培训费;
2.2 参会者须在2023年12月1日前全额支付会议费用,银行汇款手续费由参会者承担,公会不接受会后付款;
2.3 公会不接受境外银行汇款,不接受个人对公转账。如无法采取上述支付方式,请提前与公会工作人员联系;
2.4 若已付款参会者在讲座或活动开始7个工作日之前(不含第7个工作日)取消报名,参会者需提交加盖公司印鉴的书面申请并退还原费用发票,经公会审批后,其已支付的款项在扣除10%行政费用及银行汇款手续费后,余额退还予参会者;
2.5 若已付款参会者在讲座或活动开始前5-7个工作日取消报名,参会者需提交加盖公司印鉴的书面申请并退还原费用发票,经公会审批后,其已支付的款项在扣除30%成本及行政费用后,再扣除银行汇款手续费,余额将退还予参会者;
2.6 若已付款参会者在讲座或活动开始前2-4个工作日取消报名,参会者需提交加盖公司印鉴的书面申请并退还原费用发票,经公会审批后,其已支付的款项在扣除50%成本及行政费用后,再扣除银行汇款手续费,余额将退还予参会者;其他情况,已支付费用不能退还;
3. 发票
3.1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会展服务*会议费”;
3.2 发票开具时间:2023年12月8日后,按收款的先后顺序,在20个工作日内开具;有特殊的开票要求需重新协商含税单价且须预交10%保证金。
3.3 关于发票的寄送:增值税电子发票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注册时填写的接收发票手机号上。
3.4 发票一旦开具,不能更换;请谨慎提供开票信息。
4. 解释权
本条款和条件解释权归公会,未尽事宜由公会与参会者协商解决。公会保留依据情况不定时修改本条款和条件的权利。
距离讲座开始还有
天
时
分
秒

